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卵巢癌﹑小细胞肺癌﹑恶性淋巴瘤﹑乳腺癌﹑骨髓癌的联合化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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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六甲蜜胺. |
三七总皂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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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绅泰春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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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019 |
国药准字Z4302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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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卵巢癌﹑小细胞肺癌﹑恶性淋巴瘤﹑乳腺癌﹑骨髓癌的联合化疗. |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抑制血小板聚集和增加脑血流量。用于脑路瘀阻,中风偏瘫,心脉瘀阻,胸痹心痛;脑血管病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属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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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单药口服:按体表面积每日150~300mg/m2,分3~4次口服或睡前顿服,连服14天~21天为一疗程,休息2~3周开始下一疗程。2.联合应用口服:按体表面积每日100~200mg/m2,分次口服或睡前顿服,连服14天,休息1周为1个疗程。 |
口服,一次50~100mg,一日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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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骨髓抑制和神经毒性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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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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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卵巢癌﹑小细胞肺癌﹑恶性淋巴瘤﹑乳腺癌﹑骨髓癌的联合化疗. |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抑制血小板聚集和增加脑血流量。用于脑路瘀阻,中风偏瘫,心脉瘀阻,胸痹心痛;脑血管病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属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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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严重恶心呕吐为剂量限制性毒性,骨髓抑制轻至中度,以白细胞降低为著,多发生于治疗一周后,2~4周达最低点。 2.中枢或周围神经毒性出现于长期服用后,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停药4~5个月可减轻或消失。 3.偶有脱发﹑膀胱炎﹑皮疹﹑瘙痒﹑体重减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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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用药期间应定期查血象及肝功能。 |
1.孕妇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月经期妇女慎用;4.出血性疾病患者慎用;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