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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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活性成份:盐酸氟桂利嗪。 |
盐酸普拉克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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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七星山药业有限公司 |
Boehringer Ingelheim Pharma G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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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665 |
注册证号H2014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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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本品用于治疗成人特发性帕金森病的体征和症状,即在整个疾病过程中,包括疾病后期,当左旋多巴的疗效逐渐减弱或者出现变化和波动(剂末现象或\"开关\"波动)时,都可以单独应用本品(无左旋多巴)或与左旋多巴联用。 本品也用于中度到重度特发性不宁腿综合征的症状治疗,剂量可高达0.75mg(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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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2粒,65岁以上患者每晚1粒。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可视为病人对本品无反应,可停止用药。-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7天连续给药5天(剂量同上)、停药2天。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耐受性良好,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观察,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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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禁用于有抑郁症病史、帕金森氏病或其它锥体外系疾病症状的患者。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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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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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普拉克索对人怀胎期和哺乳期的感化还未被切磋。它对大年夜鼠和家兔异国致畸感化,但是,其在母体毒性剂量下对大年夜鼠胚胎有毒性(见毒理切磋)。本品禁用于怀胎期,错非确切必要,比方,对胎儿潜伏的裨益大年夜于危害时。因为本品按捺人催乳素的分泌,因此其按捺泌乳。本品是不是是可分泌到裙钗乳汁中还未作切磋。大年夜鼠乳汁国药物相干的发射性强度高于血浆。因为贫乏人的身材数值,应尽大概不在哺乳期内利用本品。但是,如果其利用不可制止的话,应中断哺乳。儿童用药:由于缺少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不建议在儿童和18岁以下青少年中使用本品。老年用药: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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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本品用于治疗成人特发性帕金森病的体征和症状,即在整个疾病过程中,包括疾病后期,当左旋多巴的疗效逐渐减弱或者出现变化和波动(剂末现象或\"开关\"波动)时,都可以单独应用本品(无左旋多巴)或与左旋多巴联用。 本品也用于中度到重度特发性不宁腿综合征的症状治疗,剂量可高达0.75mg(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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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最常见不良反应为:瞌睡和疲惫,某些患者还可出现体重增加或伴有食欲增加,这些反应常属一过性的。2.长期用药时,偶见下列严重的不良反应:抑郁症,有抑郁病史的女性患者尤其易发生此反应。锥体外系症状如运动徐缓.强直.静坐不能.口颌运动障碍.震颤等,老年人较易发生。3.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报道有:胃肠道反应:胃灼热、恶心、胃痛,中枢神经系统:失眠、焦虑。4.其它:溢乳、口干、肌肉疼痛及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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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极个别病人在治疗过程中乏力现象可能会逐渐加剧,此时应停止治疗。请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医生应定期特别是在维持治疗期间观察患者,这样可保证在出现锥体外系或抑郁症状时能及时停药。如果在维持治疗时疗效下降,亦应停止治疗。由于可能引起困倦尤其在服药初期,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者应注意。本品可能会引发锥体外系症状、抑郁症和帕金森氏病,尤其是有此类病症发病倾向的患者如老年患者,所以此类患者应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可能引起幻觉、意识模糊等精神症状;2. 可能引起低血压;3. 可能引起头晕、跌倒;4. 可能引起嗜睡;5. 可能引起冲动控制障碍;6. 可能引起外周水肿;7. 可能引起体重增加;8. 可能引起运动障碍;9. 可能引起睡眠行为异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