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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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丹参、赤芍、香附(醋制)、玫瑰花、蒲黄、元胡(醋制)、五灵脂(制)、桂枝、红花、乌药。辅料为:淀粉。 |
本品主要成份为法可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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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延边朝药药业有限公司 |
立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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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291 |
国药准字H32025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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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痛经。 |
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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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月经来潮以前五天开始服药,隔日服,每次服1~2袋,一日2次。经期开始后连服两日。三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
滴眼。一次2-3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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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个别病人用后出现结膜充血及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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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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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不明确。儿童用药: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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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痛经。 |
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外伤性白内障,先天性白内障,继发性白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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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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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月经过多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应经期服药。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2. 避免与眼睛直接接触;3. 使用后盖紧瓶盖,防止污染;4. 存放于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5. 如出现不适或症状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