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肿,止痛,抗感染,促进伤口愈合。用于冻疮,Ⅰ-Ⅱ度烫伤,手足皲裂及小面积轻度擦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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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芩,白芍,丹参,补骨脂,人参,党参,金银花,茯芩,益母草,鱼腥草,鸭跖草,辛夷,甘草,青蒿,樟脑。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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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威海华洋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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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017 |
国药准字H19991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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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肿,止痛,抗感染,促进伤口愈合。用于冻疮,Ⅰ-Ⅱ度烫伤,手足皲裂及小面积轻度擦挫伤。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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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周围适量。一日1次。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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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主要有胃灼热、胃痛及胃肠道障碍,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用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出现上述症状,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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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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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泄,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儿童用药: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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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肿,止痛,抗感染,促进伤口愈合。用于冻疮,Ⅰ-Ⅱ度烫伤,手足皲裂及小面积轻度擦挫伤。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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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经动物试验证明其具有增强巨噬细胞的吞噬功能,提高血清中溶菌酶的含量,有利于机体的防御作用;本品还具有迅速、持久的抗菌作用;并对实验性烫伤、创伤及穿透伤污染的创口有较好的愈合效应,对冻伤亦能促进愈合。另外本品尚有一定镇痛药理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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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黏膜;2.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儿童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如出现不适或症状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4.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5.避免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同时使用;6.定期监测肝肾功能;7.出现胃肠道不适时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