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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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熊胆粉、龙胆、盐泽泻、地黄、当归、栀子、菊花、盐车前子、决明子、柴胡、防风、黄芩、木贼、黄连、薄荷脑、大黄、冰片。辅料为淀粉。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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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白山正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祥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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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265 |
国药准字H20059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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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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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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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偶尔有辛辣似蜇样的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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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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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散风,止痛退翳。用于风热或肝经湿热引起的目赤肿痛,羞明多泪。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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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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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鱼、虾腥物,忌烟、酒刺激食物。2、肝肾不足引起头晕眼花、迎风流泪及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3、服药3天症状未减轻者应到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宜长期使用。2.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3.只限于滴眼用。4.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眼用制剂在开启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