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下列疾病及症状的镇痛、消炎:骨关节炎、肩周炎、肌腱及腱鞘炎、腱鞘周围炎、肱骨外上髁炎(网球肘)、肌肉痛、外伤所致肿胀、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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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氟比洛芬。 |
本品活性成份为盐酸雷洛昔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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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礼来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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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549 |
国药准字J20171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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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下列疾病及症状的镇痛、消炎:骨关节炎、肩周炎、肌腱及腱鞘炎、腱鞘周围炎、肱骨外上髁炎(网球肘)、肌肉痛、外伤所致肿胀、疼痛。 |
雷洛昔芬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能显著地降低椎体骨折发生率,但髋部骨折发生率的降低未被证实。当决定给绝经后妇女选择使用雷洛昔芬或其他治疗(包括雌激素)时,需考虑绝经期症状,对子宫和乳腺组织的作用及对心血管的危险性和有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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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日2次,贴于患处。 |
推荐的用法是每日口服1片(以盐酸雷洛昔芬计60mg),可以在一天中的任何时候服用且不受进餐的限制。老年人无需调整剂量。由于疾病的自然过程,雷洛昔芬需要长期使用。通常建议饮食钙摄入量不足的妇女服用钙剂和维生素D。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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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不良反应诱发哮喘(阿司匹林哮喘):由于可诱发哮喘(频度不明),所以当出现呼吸异常、呼吸困难等初期症状时应停止使用。此外,本品诱发哮喘在贴敷数小时后出现。2.其他不良反应皮肤:搔痒1.16%、发红1.12%、皮疹为0.1~不足5%;斑疹、疼痛感等为0.1%以下。 |
不良反应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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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的安全性尚不确定,对于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判断治疗上的益处高于危险性时才使用。儿童用药:小儿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使用时参见“注意事项”,同时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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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下列疾病及症状的镇痛、消炎:骨关节炎、肩周炎、肌腱及腱鞘炎、腱鞘周围炎、肱骨外上髁炎(网球肘)、肌肉痛、外伤所致肿胀、疼痛。 |
雷洛昔芬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能显著地降低椎体骨折发生率,但髋部骨折发生率的降低未被证实。当决定给绝经后妇女选择使用雷洛昔芬或其他治疗(包括雌激素)时,需考虑绝经期症状,对子宫和乳腺组织的作用及对心血管的危险性和有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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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避免接触眼睛和黏膜;3. 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有血栓栓塞性疾病史者慎用;3.定期检查肝功能;4.避免与含钙剂的药物同时服用;5.出现视力模糊、皮肤黄染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