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下列疾病及症状的镇痛、消炎:骨关节炎、肩周炎、肌腱及腱鞘炎、腱鞘周围炎、肱骨外上髁炎(网球肘)、肌肉痛、外伤所致肿胀、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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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氟比洛芬。 |
主要成份:双氯芬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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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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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549 |
国药准字H20033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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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下列疾病及症状的镇痛、消炎:骨关节炎、肩周炎、肌腱及腱鞘炎、腱鞘周围炎、肱骨外上髁炎(网球肘)、肌肉痛、外伤所致肿胀、疼痛。 |
用于:①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慢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期或持续性的关节肿痛症状;②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③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创伤、劳损后等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牙痛,头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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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日2次,贴于患处。 |
口服:本品须整粒吞服,勿嚼碎。一次50mg(1粒),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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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不良反应诱发哮喘(阿司匹林哮喘):由于可诱发哮喘(频度不明),所以当出现呼吸异常、呼吸困难等初期症状时应停止使用。此外,本品诱发哮喘在贴敷数小时后出现。2.其他不良反应皮肤:搔痒1.16%、发红1.12%、皮疹为0.1~不足5%;斑疹、疼痛感等为0.1%以下。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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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的安全性尚不确定,对于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判断治疗上的益处高于危险性时才使用。儿童用药:小儿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使用时参见“注意事项”,同时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14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 老年用药:遵医嘱用药。本品可致或加重老年人胃肠道出血、胃溃疡和穿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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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下列疾病及症状的镇痛、消炎:骨关节炎、肩周炎、肌腱及腱鞘炎、腱鞘周围炎、肱骨外上髁炎(网球肘)、肌肉痛、外伤所致肿胀、疼痛。 |
用于:①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慢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期或持续性的关节肿痛症状;②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③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创伤、劳损后等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牙痛,头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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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双氯芬酸钠是一种衍生于苯乙酸类的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其作用机理为抑制环氧化酶活性,从而阻断花生四烯酸向前列腺的转化。同时,它也能促进花生四烯酸与甘油三脂结合,降低细胞内游离的花生四烯酸浓度,而间接抑制白三烯的合成。双氯酚酸钠是非甾体消炎药中作用较强的一种,它对前列腺素合成的抑制作用强于阿司匹林和消炎痛等。非临床毒理研究:给大鼠口服双氯酚酸钠达每日2mg/kg,长期观察,没有发现肿瘤发生率增加。一项对小鼠二年的研究中,每日用药2mg/kg,也未见到任何肿瘤易发倾向。各种突变研究没有发现双氯酚酸钠诱发基因突变。给大鼠用药每日4mg/kg,雌雄均为发生不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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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避免接触眼睛和黏膜;3. 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