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①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②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③痛风石;④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⑤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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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别嘌醇。 |
丁公藤、桂枝、麻黄、羌活、当归、川芎、乳香、牡丹皮、五灵脂、补骨脂、黄精、山药等27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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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冯了性(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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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743 |
国药准字Z44022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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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①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②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③痛风石;④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⑤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
祛风除湿,活血止痛。用于风寒湿痹,手足麻木,腰腿酸痛;跌扑损伤,瘀滞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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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剂量应由医生根据患者个体的病情及生化检查结果(如血尿酸和尿尿酸)来决定。一般平均剂量为每天一片,可酌情调整。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2-3次。外用,擦于患处;若有肿痛黑瘀,用生姜捣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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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停药后一般均能恢复正常。(1)皮疹:可呈瘙痒性丘疹或荨麻疹。如皮疹广泛而持久,及经对症处理无效,并有加重趋势时必须停药。(2)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3)白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或贫血,或骨髓抑制,均应考虑停药。(4)其他有脱发、发热、淋巴结肿大、肝毒性、间质性肾炎及过敏性血管炎等。(5)国外曾报道数例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发生原因未明的突然死亡。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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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无别嘌醇缓释制剂用于儿童的用药经验。因本品(缓释片)的剂量难以作准确调整,只有当疾病本身的危险性超过药物的危险性,且无其它更安全的选择时才使用于儿童。使用时应由医生根据患儿的病情以及血尿酸和尿尿酸的检测结果,对剂量随时进行调整,以保证产生满意降尿酸作用的最低剂量。老年用药:老年人应谨慎用药,并应减少一日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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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①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②反复发作或慢性痛风者;③痛风石;④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⑤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 |
祛风除湿,活血止痛。用于风寒湿痹,手足麻木,腰腿酸痛;跌扑损伤,瘀滞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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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定期检查血尿酸和肾功能;4. 避免与肝损害药物合用;5. 过敏体质者慎用。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外用时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3.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4.感冒时不宜服用。 5.口服时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本品含乙醇(酒精)35%~45%,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10.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应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