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骨质疏松症。2.佝偻病和软骨病。3.肾性骨病。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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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法骨化醇。 |
化学名称:11β,17α,21-三羟基孕甾-4-烯-3,20-二酮21-醋酸酯。分子式:C23H32O6分子量:40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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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通华山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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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065 |
国药准字H31021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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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骨质疏松症。2.佝偻病和软骨病。3.肾性骨病。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的替代治疗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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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骨质疏松症和慢性肾功能不全;每次0.5g(2粒),每日1次,或遵医嘱。儿童,应遵医嘱。 |
口服一日20-30mg(1-1片半),清晨服2/3,午餐后服1/3,在应激状况时,应适量加量,可增至一日80mg(4片),分次服用。小儿的治疗剂量一日20-25mg/m2,分3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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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小剂量单独使用(<1.0mg/d)一般无不良反应,长期大剂量用药或与钙剂合用可能会引起高钙血症和高钙尿症,偶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及皮肤瘙痒感等。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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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用,安全性尚未确定,妊娠动物摄入过量维生素D可致胎仔畸形。儿童用药:应遵医嘱。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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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骨质疏松症。2.佝偻病和软骨病。3.肾性骨病。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的替代治疗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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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高钙血症患者禁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避免与钙剂、维生素D同服;5. 定期监测血钙、尿钙水平。 |
1. 长期使用可能导致内分泌紊乱;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儿童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糖尿病患者应慎用;5.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