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急慢性风湿性或类风湿性关节炎,急慢性关节炎、急慢性强直性脊椎炎。2.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及腱鞘炎。3.腰背痛、扭伤、劳损及其它软组织损伤。4.急性痛风。5.痛经、牙痛和术后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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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 | 制川乌、制草乌、红花、木瓜、乌梅、麻黄、甘草。 | |
| 生产企业 | 永信药品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安徽精方药业股份有限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333 | 国药准字Z34020025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急慢性风湿性或类风湿性关节炎,急慢性关节炎、急慢性强直性脊椎炎。2.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及腱鞘炎。3.腰背痛、扭伤、劳损及其它软组织损伤。4.急性痛风。5.痛经、牙痛和术后疼痛。 | 温经散寒,通络止痛。用于寒湿闭阻经络所致的痹病,症见腰脊疼痛、四肢关节冷痛;风湿性关节炎见上述证候者。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0mg(1粒),一日两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2次。 | |
| 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为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主要为胃不适、腹痛、烧灼感、反酸、纳差、便秘恶心等,其中少数患者可出现溃疡、出血、穿孔。2.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眩晕、嗜睡、兴奋等。3.可引起浮肿、少尿,电解质紊乱等严重不良反应。4.其它少见的有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极个别患者出现黄疸、皮疹、心律不齐、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动物试验对胎鼠有毒性,但不致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14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老年用药:年龄不影响本品的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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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急慢性风湿性或类风湿性关节炎,急慢性关节炎、急慢性强直性脊椎炎。2.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及腱鞘炎。3.腰背痛、扭伤、劳损及其它软组织损伤。4.急性痛风。5.痛经、牙痛和术后疼痛。 | 温经散寒,通络止痛。用于寒湿闭阻经络所致的痹病,症见腰脊疼痛、四肢关节冷痛;风湿性关节炎见上述证候者。 | |
| 药理作用 | 1、抗炎作用:本品对大鼠佐剂性关节炎有显著的治疗作用;对大鼠角叉菜胶所致足肿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对大鼠棉球肉芽增生有明显的抑制作用。2、镇痛作用:本品对醋酸所致小鼠扭体反应有较强的对抗作用;对小鼠热板致痛也有显著的镇痛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消化性溃疡、血液系统异常、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 | 1、本品含毒性药,不可多服;孕妇忌服。 2、运动员慎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