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继发于喉炎、气管炎、支气管炎以及阻塞性病因等呼吸系统疾病引起的干咳和持续性咳嗽。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左羟丙哌嗪。化学名称:(-)-3-(4-苯基-1-哌嗪基)-1,2-丙二醇其化学结构式为:分子式:C13H20N2O2分子量:236.32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
|
生产企业 |
辽宁富东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仁和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102 |
国药准字H2009388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继发于喉炎、气管炎、支气管炎以及阻塞性病因等呼吸系统疾病引起的干咳和持续性咳嗽。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三次:每次60毫克(按左羟丙哌嗪计)(1袋),两次服药间隔在6小时以上,或遵医嘱。鉴于尚无有关食物对本药品吸收影响的资料,因此建议避免在进餐期间服药。建议连续服用最多不超过14天。 |
口服,成人,一次0.05~0.1g(1~2袋),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 |
|
副作用 |
1.已知或可能对本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痰多者或粘膜纤毛清除功能减退者禁用;3.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暂短,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副作用,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继发于喉炎、气管炎、支气管炎以及阻塞性病因等呼吸系统疾病引起的干咳和持续性咳嗽。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
|
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较少,主要表现为胃肠道反应,恶心、上腹部疼痛、消化不良、呕吐、腹泻,中枢神经系统反应,疲乏、眩晕、思睡、头痛,及心悸、口干等,偶见视觉障碍,皮疹、呼吸困难罕见。高剂量时可见转氨酶的短暂性升高。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同其它镇咳药物一样,在明确诊断后并有应用指征时才可使用本品,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物。2.本品偶尔会引起嗜睡,患者在驾驶、操作机器时慎用。3.2岁以下儿童、老年人、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4.服用具有镇静作用药物者慎用。5.建议连续服用最多不超过14天。 |
尼美舒利对以下患者要慎重使用:具有出血症病史的患者;具有胃肠道疾病的患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是服用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因本品主要通过肾脏系统排出体外,如果肾功能不全,应根据肾小球滤过率减少服药的剂量。对肾功能衰竭的患者应禁用此药。在并用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治疗,进行眼科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