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治疗如下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下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 其他感染: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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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妥布霉素0.3%和地塞米松0.1%;0.5%无水三氯叔丁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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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东药集团沈阳施德药业有限公司 |
ALCON CUSI 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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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720 |
国药准字HJ2018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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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用于治疗如下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下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 其他感染: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 |
用于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敏感的眼部疾患及外眼部细菌感染。眼用激素用于眼睑、球结膜、角膜、眼球前膜及确诊的传染性结膜炎等炎症性疾病,可以减轻水肿和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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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可直接吞服,或置于适量温开水中,搅拌至完全溶解后服用。一般成人及大于12岁儿童,每次2片,一日三次;7~12岁儿童,每次1.5片,一日三次。1~7岁儿童,每次1片,一日三次;3个月~1岁儿童,每次半片,一日三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或遵医嘱。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天。对于肾功能受损患者:肾功能受损的病人(肌酐清除率>30ml/min)一般不要求减少剂量;严重肾功能受损的病人,肌酐清除率在<30ml/min者,应适当减少剂量,延长给药间隔。血液透析患者在透析结束后应加服一次。 |
1.每日3~4次,每次将约1~1.5cm长的药膏涂入结膜囊内。2.第一次开处方不能超过8克眼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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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
本品在临床试验期间报告了以下不良反应。并按照以下惯例分类常常见(1/10)元常见C2L/H00至<1为100,不常见(1/1.000至S1/100),罕见(1/10,000至<1/1,000.和拿常罕见(<1/10.030。在每个发生率分组中。按严重连降序列出不良反应。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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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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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本品可用于2岁及以上儿童,与成人相同剂量。2岁以下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无数据可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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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可用于治疗如下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下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 其他感染: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手术后感染。 |
用于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敏感的眼部疾患及外眼部细菌感染。眼用激素用于眼睑、球结膜、角膜、眼球前膜及确诊的传染性结膜炎等炎症性疾病,可以减轻水肿和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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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一般耐受良好,不良反应多为轻度和一过性,以下是观察到的不良反应: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腹部不适、胃肠胀气等。2.皮疹、荨麻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5.中枢神经系统:偶见头痛,罕见失眠、焦虑、行为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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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4.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隔;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7.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2)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9.长期使用本品可能会导致梭状芽孢杆菌过度生长,引发"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应明确诊断。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避免接触眼睛内部;2.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 长期使用可能导致眼内压升高;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