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疖肿、溃疡、小面积烧伤、烫伤、外伤感染和脓疱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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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甲硝唑30毫克、醋酸氯己定8毫克,辅料为: |
阿胶、熟地黄、何首乌、鸡血藤、当归、白芍、枸杞子、黄芪、川穹、淫羊藿、补骨脂、大枣、灸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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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镇市山庆制药有限公司 |
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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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4334 |
国药准字B20020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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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疖肿、溃疡、小面积烧伤、烫伤、外伤感染和脓疱疮。 |
补血益气,养阴扶阳。用于肿瘤患者放疗、化疗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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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洗净涂患处。 |
口服,一次4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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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本品必须经稀释后含嗽,不得咽下。 2.含嗽3日后,症状未见缓解,请向医师咨询。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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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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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疖肿、溃疡、小面积烧伤、烫伤、外伤感染和脓疱疮。 |
补血益气,养阴扶阳。用于肿瘤患者放疗、化疗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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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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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使用5日后,症状未见缓解,应咨询医师。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糖尿病患者禁服;3.感冒发热患者暂停服用;4.不宜与含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同服;5.服用期间如出现头晕、心悸、气短、胸闷、恶心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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