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疖肿、溃疡、小面积烧伤、烫伤、外伤感染和脓疱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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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甲硝唑30毫克、醋酸氯己定8毫克,辅料为: |
麻黄、石膏、苦杏仁、前胡、黄芩、紫苏子(炒)、葶苈子、竹茹。辅料为蔗糖粉、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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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镇市山庆制药有限公司 |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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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4334 |
国药准字Z130207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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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疖肿、溃疡、小面积烧伤、烫伤、外伤感染和脓疱疮。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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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洗净涂患处。 |
开水冲服,周岁以下一次3克,1~5岁一次6克,5岁以上一次9~12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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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本品必须经稀释后含嗽,不得咽下。 2.含嗽3日后,症状未见缓解,请向医师咨询。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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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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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疖肿、溃疡、小面积烧伤、烫伤、外伤感染和脓疱疮。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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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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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使用5日后,症状未见缓解,应咨询医师。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患者均应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