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疏风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风热感冒,发热恶风,头痛目赤,咽喉肿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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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青叶、板蓝根、金银花、连翘、栀子、牡丹皮、黄芩、淡竹叶、地龙、重楼、柴胡、白薇。辅料为蔗糖、柠檬酸、苯甲酸钠。 |
山药、薏苡仁、大枣、山楂、白扁、豆麦芽、菜服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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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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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315 |
国药准字B2004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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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风热感冒,发热恶风,头痛目赤,咽喉肿痛。 |
健脾益胃,化湿消滞。用于小儿厌食症所见面色萎黄,消瘦神疲,纳差腹胀,腹泻便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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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五岁以下每次10毫升;五岁至10岁每次20~3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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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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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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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无相关资料 【儿童用药】 糖尿病患儿禁服。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年患者用药】 无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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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疏风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风热感冒,发热恶风,头痛目赤,咽喉肿痛。 |
健脾益胃,化湿消滞。用于小儿厌食症所见面色萎黄,消瘦神疲,纳差腹胀,腹泻便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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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