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肺胃蕴热引起: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牙痛,暴发火眼,咽喉疼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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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工牛黄、雄黄、石膏、大黄、黄苓、桔梗、冰片、甘草。 |
硫酸阿托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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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钧安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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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932 |
国药准字H20052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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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肺胃蕴热引起: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牙痛,暴发火眼,咽喉疼痛等。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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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3次。 |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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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禁用。2.新生儿禁用。 |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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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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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肺胃蕴热引起: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牙痛,暴发火眼,咽喉疼痛等。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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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平素脾胃虚弱者、大便溏薄者、有过敏体质者以及小儿,多次服用或大剂量应用可能出现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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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请咨询医师。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7.超剂量及长时间服用,必须在医师及医师指导下进行。8.不宜与强心苷类、生物碱类、抗生素类或异烟肼、维生素B1等药物合用。9.特异性或过敏体质者不宜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用药时管口切勿接触眼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5、请妥为保存,避免儿童误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