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小儿感冒、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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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1ml含盐酸麻黄碱0.8mg,桔梗30mg、氯化铵15mg、苯巴比妥0.3mg、枸橼酸钠15mg、枸橼酸2mg、薄荷脑0.15mg、苯甲酸1.5mg、茴香水0.004ml、氯仿0.002ml。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沙拉秦钠,其化学名称为:3,3′-偶氮双(6-羟基苯甲酸钠)。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14H8N2Na2O6分子量:34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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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钧安制药有限公司 |
辽宁诺维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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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146 |
国药准字H20093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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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小儿感冒、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等。 |
用于轻中度急慢性溃疡性结肠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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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3~4次。5~15岁:一次5~15ml;2~5岁:一次3~4ml;2岁以下酌减。 |
口服,治疗开始一日1g(4粒),分次服用,以后逐渐提高剂量至一日3g(12粒),分3~4次服用。儿童剂量为每天20~40mg/kg。长期维持治疗成人0.5g(2粒),一日2次,儿童为每天15~30mg/kg,或遵医嘱。本品应在进餐时伴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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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巴比妥药过敏者禁用。2.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3.镰状细胞贫血患者禁用。 |
最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通常短暂,发生于治疗开始或增加剂量时。减少本品用量或与食物共服,腹泻会得到控制。还可发生恶心、呕吐、上腹不适、消化不良、腹痛、皮疹、头痛、头晕、失眠、关节痛、白细胞减少及短暂性焦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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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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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安全性尚未确立,哺乳期妇女用药也缺乏临床经验,应慎重。儿童用药:推荐儿童剂量为每天20~40mg/kg。维持剂量为每天15~30mg/kg,或遵医嘱。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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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小儿感冒、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等。 |
用于轻中度急慢性溃疡性结肠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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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偶有心悸、发热感、出汗等,休息片刻即可消失。2.大剂量或长期使用可引起精神兴奋、震颤、焦虑、失眠、心痛、心悸、心动过速等。3.可能引起微妙的情感变化,出现认知和记忆的缺损。4.长期用药,偶见叶酸缺乏和低钙血症。5.罕见巨幼红细胞性贫血和骨软化。6.大剂量时可产生眼球震颤、共济失调和严重的呼吸抑制。7.用本品的患者中约1%~3%的人出现皮肤反应,多见者为各种皮疹,严重者可出现剥脱性皮炎和多形红斑(或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极为罕见。8.有报道用药者出现肝炎和肝功能紊乱。9.长时间使用可发生药物依赖,停药后易发生停药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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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其他拟交感胺类药,如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等过敏者,对本品也过敏。2.如有头痛、焦虑不安、心动过速、眩晕、多汗等症状出现时应注意停药或调整剂量。3.短期内反复用药,作用可逐渐减弱(快速耐受现象),停药数小时后可以恢复。每日用药如不超过3次,则耐受现象不明显。4.对一种巴比妥过敏者,可能对本品过敏。5.肝功能不全者,用量应从小量开始。6.长期用药可产生精神或躯体的药物依赖性,停药需逐渐减量,以免引起撤药症状。7.与其他中枢抑制药合用,对中枢产生协同抑制作用,应注意。8.有轻微脑功能障碍症儿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有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服用期间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