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肩周炎、肱骨外髁炎、腱鞘炎、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闭合性软组织挫伤、增生性关节炎、关节扭伤、末梢神经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及颈椎综合症之上肢疼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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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克含:吲哚美辛40mg、尿素35mg、基质适量。 |
本品主要成份为毛茛科乌头属植物龙头乌头中提取分离出的生物碱-草乌甲素 化学名称:(1α,6α,14α,16β)四氢-8,13,14-三醇-20-乙基-1,6,16-三**-4-甲氧**-8-乙酰氧基-14-(4’-对**苯甲酯)-乌头碱。 分子式:C35H49O10N 分子量:64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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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亚邦强生药业有限公司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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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589 |
国药准字H20031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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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肩周炎、肱骨外髁炎、腱鞘炎、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闭合性软组织挫伤、增生性关节炎、关节扭伤、末梢神经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及颈椎综合症之上肢疼痛等。 |
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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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根据症状和部位一次用1.5~2g涂于痛处,用手揉搽按摩,使药物渗入皮内,一日用药2~3次,涂药处再用热敷效果更好。 |
口服。一次1粒(0.4mg),一日2次,饭后用温开水送服。30天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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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当涂搽次数过多时,可出现皮肤轻度瘙痒,脱屑,但停药后不久即自行消失。 |
个别出现纳差、腹胀、舌麻、胃痛、心悸、胃烧灼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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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后3月,可使胎儿动脉导官闭锁,引起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孕妇禁用,本品可自乳汁排出,对婴儿可引起不良反应,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儿童禁用。 老年用药:可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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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肩周炎、肱骨外髁炎、腱鞘炎、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闭合性软组织挫伤、增生性关节炎、关节扭伤、末梢神经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及颈椎综合症之上肢疼痛等。 |
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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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 草乌甲素为是从云南毛茛科乌头属植物龙头乌头中提取的二萜比酯生物碱,具有较强的镇痛作用,另外还具有抗炎作用。 2.毒理研究 草乌甲素的急性毒性较大,小鼠灌胃给药的半数致死量(LD50)为8.44mg/kg不着(有文献报道为2.9mg/kg);有关动物毒理文献提示,草乌中所含双酯生物碱类的毒性主要为刺激神经系统(特别是迷走神经和感觉神经),先兴奋后抑制,对心肌尚有直接作用(临床上主要表现为心律失常,心电图呈室上性和室性期外收缩、房室传导阻滞、S-T段改变等),可因呼吸或心肌麻痹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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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本品与阿司匹林有交叉过敏性。因阿司匹林引起的喘息病人,应用本品时可引起支气管痉率,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也可对本品过敏。 2.眼及粘膜处不要使用。 3.本品镇痛系对症治疗,不是病因治疗。 4.皮肤患处感染时,应与抗生素合用。 5.慢性疼痛可考虑与理疗同时使用,以提高疗效,长期应用应注意副作用。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如出现不良反应,请停药并服用适量蜂蜜(50-100g),严重者送医院进行相应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