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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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硫酸氨基葡萄糖氯化钠复盐。  | 
                        
                             丁香罗勒油、水杨酸甲酯、姜樟油、肉桂油、桂皮醛、柠檬醛、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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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泰恩康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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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077  | 
                        
                             国药准字Z44023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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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 
                        
                             驱风药,用于风湿骨痛,跌打扭伤,外感头痛,皮肤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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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0mg~500mg(1~2袋),一日3次(进餐时服用效果更佳),连续服用3个月,间隔2个月可以重复使用。  | 
                        
                             外用,涂擦患处,一日4~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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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罕见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便秘、腹涨和腹泻。有些患者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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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试验中,没有观察到对本品生殖功能和哺乳的不良影响。但由于缺乏在人体的研究,怀孕和哺乳期的妇女在权衡利弊后使用本品。怀孕头3个月应避免使用。儿童用药:没有做过本品对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因此没有关于儿童的推荐剂量。老年用药:没有特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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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 
                        
                             驱风药,用于风湿骨痛,跌打扭伤,外感头痛,皮肤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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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 服用后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皮肤、粘膜破损处禁用。2、皮肤过敏者停用。3、禁止内服。4、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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