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硫酸氨基葡萄糖氯化钠复盐。 |
化学名称:11β,17α,21-三羟基孕甾-4-烯-3,20-二酮21-醋酸酯。分子式:C23H32O6分子量:404.50 |
|
生产企业 |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077 |
国药准字H3102127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的替代治疗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0mg~500mg(1~2袋),一日3次(进餐时服用效果更佳),连续服用3个月,间隔2个月可以重复使用。 |
口服一日20-30mg(1-1片半),清晨服2/3,午餐后服1/3,在应激状况时,应适量加量,可增至一日80mg(4片),分次服用。小儿的治疗剂量一日20-25mg/m2,分3次服用。 |
|
副作用 |
罕见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便秘、腹涨和腹泻。有些患者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 |
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试验中,没有观察到对本品生殖功能和哺乳的不良影响。但由于缺乏在人体的研究,怀孕和哺乳期的妇女在权衡利弊后使用本品。怀孕头3个月应避免使用。儿童用药:没有做过本品对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因此没有关于儿童的推荐剂量。老年用药:没有特殊注意事项。 |
|
|
成分 |
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的替代治疗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 服用后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 长期使用可能导致内分泌紊乱;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儿童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糖尿病患者应慎用;5.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