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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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硫酸氨基葡萄糖氯化钠复盐。 |
本品每克含布洛芬50mg。辅料为:卡波姆、丙二醇、乙醇、薄荷脑、羟苯乙酯、三乙醇胺、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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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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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077 |
国药准字H20057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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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
用于缓解局部软组织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腰背痛,以及扭伤、拉伤、劳损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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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0mg~500mg(1~2袋),一日3次(进餐时服用效果更佳),连续服用3个月,间隔2个月可以重复使用。 |
外用,依患处面积大小,用适量布洛芬凝胶剂,轻轻揉搓,每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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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罕见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便秘、腹涨和腹泻。有些患者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 |
偶有皮肤搔痒、发红、皮疹等,用药片刻后即消失,极个别病人有头晕及轻度胃肠道不适,一般可耐受,停药后即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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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试验中,没有观察到对本品生殖功能和哺乳的不良影响。但由于缺乏在人体的研究,怀孕和哺乳期的妇女在权衡利弊后使用本品。怀孕头3个月应避免使用。儿童用药:没有做过本品对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因此没有关于儿童的推荐剂量。老年用药:没有特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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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原发性及继发性骨关节炎。 |
用于缓解局部软组织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腰背痛,以及扭伤、拉伤、劳损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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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外用的非甾体抗炎镇痛药,能透过皮肤渗入深层疾病组织,通过抑制前列腺素合成而发挥镇痛抗炎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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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 服用后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4. 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5. 12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6.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 用药期间不宜饮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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