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舒筋活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所致的局部肿痛,急慢性软组织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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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透骨草,伸筋草,红花,薄荷脑。 |
奥沙普秦,其化学名为4,5-二苯基口恶唑-2-丙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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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荆州市津奉药业发展有限公司 |
湖北百科亨迪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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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899 |
国药准字H19991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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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舒筋活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所致的局部肿痛,急慢性软组织损伤。 |
本品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痛风及外伤和手术后消炎、镇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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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涂患处或有关穴位。一日2~3次。 |
口服。一日一次,一次2粒。根据年龄和症状可适当增减,或遵医嘱,一日最大剂量为3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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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禁止内服;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皮肤破溃处禁用。 |
1.胃肠道反应包括胃痛、胃不适、恶心、纳差、腹泻、便秘等是本品主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5%~10%,大多不需停药或予以对症药物即可耐受。 2.少见的有头痛、头晕、一过性肝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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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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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舒筋活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所致的局部肿痛,急慢性软组织损伤。 |
本品适用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肩周炎、颈肩腕综合症、痛风及外伤和手术后消炎、镇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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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过敏性皮疹,停药后即可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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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孕妇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偶有过敏性皮疹,停药后即可恢复;如症状严重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有消化道溃疡、出血病史患者慎用。2、长期服用者有肝肾功能、血象异常则宜停药观察。3、当与口服抗凝剂并用时应慎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