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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咳宁颗粒

宝咳宁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湖北荆江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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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解表,止嗽化痰。用于小儿感冒风寒内热停食引起的头痛身烧,咳嗽痰盛,气促作喘,咽喉肿痛,烦燥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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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咳宁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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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宝咳宁颗粒
宝咳宁颗粒
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
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
主要成分

紫苏叶,桑叶,前胡,浙贝母,麻黄,桔梗,天南星(炙),陈皮,苦杏仁(去皮炒),黄芩,青黛,天花粉,枳壳,山楂,甘草,牛黄。

硫酸阿托品

生产企业

湖北荆江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153031

国药准字H2005229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表,止嗽化痰。用于小儿感冒风寒内热停食引起的头痛身烧,咳嗽痰盛,气促作喘,咽喉肿痛,烦燥不安。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周岁以内小儿酌减。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3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禁忌

成分

清热解表,止嗽化痰。用于小儿感冒风寒内热停食引起的头痛身烧,咳嗽痰盛,气促作喘,咽喉肿痛,烦燥不安。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药理作用

偶见轻度胃肠道反应,不影响治疗。

注意事项

1.本品用于外感风寒,肺热内蕴所致的感冒咳嗽,若暑邪感冒、肺虚久咳或阴虚咳燥者不宜使用。 2.服药期间忌食生冷、油腻、辛辣食物&lsquo。 3.医师注意掌握1-14岁不同年龄间的适当剂量。 4.本品不宜长期过量服用。 5.运动员慎用。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用药时管口切勿接触眼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5、请妥为保存,避免儿童误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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