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阴降火,消肿止痛。用于慢性牙周炎,证见:牙齿松动,咬合无力,牙龈宣露,牙龈红肿出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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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龟甲、大青盐、川芎、香附、荷叶、花椒、木槿皮、白芷。 |
龙胆、黄柏、大黄、栀子(姜制)、石菖蒲、当归、芦荟、黄芩、黄连、磁石(煅)、木香、路路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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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神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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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022 |
国药准字Z20054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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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阴降火,消肿止痛。用于慢性牙周炎,证见:牙齿松动,咬合无力,牙龈宣露,牙龈红肿出血等。 |
清热泻火,利湿通便。用于肝胆火盛,头眩目胀,耳聋耳鸣,耳内流脓,大便干燥,小便赤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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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加水调和,涂擦牙龈处。每次0.5克,一日2次,每次涂擦2~3分钟。 |
口服,一次5克,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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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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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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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阴降火,消肿止痛。用于慢性牙周炎,证见:牙齿松动,咬合无力,牙龈宣露,牙龈红肿出血等。 |
清热泻火,利湿通便。用于肝胆火盛,头眩目胀,耳聋耳鸣,耳内流脓,大便干燥,小便赤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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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患者发生牙龈麻辣刺激,牙龈及粘膜肿痛,口干,恶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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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食辛辣、鱼腥剌激性食物。 2.年老体弱、大便溏软及脾肾两虚寒症者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