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阴降火,消肿止痛。用于慢性牙周炎,证见:牙齿松动,咬合无力,牙龈宣露,牙龈红肿出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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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龟甲、大青盐、川芎、香附、荷叶、花椒、木槿皮、白芷。 |
蒺藜(盐水炙)、菊花、地黄、当归、蔓荆子(微炒)、密蒙花、木贼、决明子(炒)、蝉蜕、黄连、黄芩、荆芥等23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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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神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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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022 |
国药准字Z6102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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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阴降火,消肿止痛。用于慢性牙周炎,证见:牙齿松动,咬合无力,牙龈宣露,牙龈红肿出血等。 |
清热散风,明目退翳。用于上焦火盛引起的暴发火眼,云蒙障翳,羞明多眵,眼边赤烂,红肿痛痒,迎风流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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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加水调和,涂擦牙龈处。每次0.5克,一日2次,每次涂擦2~3分钟。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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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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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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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阴降火,消肿止痛。用于慢性牙周炎,证见:牙齿松动,咬合无力,牙龈宣露,牙龈红肿出血等。 |
清热散风,明目退翳。用于上焦火盛引起的暴发火眼,云蒙障翳,羞明多眵,眼边赤烂,红肿痛痒,迎风流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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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患者发生牙龈麻辣刺激,牙龈及粘膜肿痛,口干,恶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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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烟、酒、辛辣食物,忌鱼、虾腥物。2.对脾胃虚寒,大便溏薄者慎用,对小儿、老人用量酌减。3.用药后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到医院就诊。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