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 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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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吲达帕胺 |
本品主要成分为富马酸比索洛尔。化学名称:1-[4-[[2-(1-甲基乙氧基)乙氧基]甲基]-苯氧基]-3-[(1-甲基乙基)氨基]-2-丙醇,(E)-2-丁烯二酸盐(2:1)分子式:C28H31NO4·1/2C4H4O4分子量:76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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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真奥金银花药业有限公司 |
Merck KGa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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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001 |
注册证号H201006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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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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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24小时服1片,最好早晨服用。加大剂量并不能提高吲达帕胺的抗高血压疗效,只能增加利尿作用。 |
对于所有适应症: 应在造成并可以在进餐时服用本品。用水送服,不应咀嚼。 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 高血压和心绞痛的治疗: 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富马酸比索洛尔。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2.5mg富马酸比索洛尔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mg寓马酸比索洛尔。本品剂量应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调整,应特别注意脉搏和治疗效果。 本品宜长期用药。无医嘱不可改变本药的剂垃,也不宜终止服药。如需停药时,应逐渐停用,不可突然中断。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尤需特别注意。 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治疗: 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患者,6周内无急性心力衰竭发作且近2周内基础治疗没有改变。在接受比索洛尔治疗前首先接受合适剂量的ACEI(或若ACEI不耐受可按受其它血管扩张药物治疗)、利尿剂及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的治疗。 建议在有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使用比索洛尔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应从低剂量开始,按以下方案逐渐增加剂量: *1.25mg,每日一次.用药l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2.5mg,每日一次,继续用药l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3.75mg,每日-次,继续用药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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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磺胺药过敏。严重肾功能衰竭。肝性脑病或严重肝功能衰竭。低钾血症。通常,此药不要与锂和能引发扭转性室速的非抗心律失常药合用。 |
将不良反应按照系统器官分类并分级。以不良反应发生宰分级的定义如下: 很常见(发生率高于1/10) 常见(发生串低于1/1O) 不常见(发生率低于1/100) 罕见(发生率低于1/1OOO) 非常罕见(发生率低于1/10,000)。 神经系统 特别是在服药初期,有可能出现中枢神经紊乱及精神紊乱症状,这些症状通常很轻,一般在开始服药后1-2周自然消退。 常见:眩晕、头痛。 不常见:抑郁、失眠。 罕见:多梦、幻觉。 眼部 罕见:视觉障碍、泪液分泌减少(使用隐形眼镜的患者应注意)。 很罕见:结膜炎 耳和迷路系统 罕见:听觉损害。 心脏 很常见:心动过缓(在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中)。 常见:心力衰竭加位(在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中)。 不常见: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缓(在高血压或心绞痛患者中)、心力衰竭加重(在高血压或心绞痛患者中)。 血管 常见:肢端冷堪或麻木、在心力衰竭患者中可引起低血压。 不常见:直立型低血压。 呼吸道 不常见:有支气管哮喘或呼吸道阻塞病史的患者,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罕见:过敏性鼻炎。 胃肠道 常见: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秘等胃肠道症状.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 不常见:肌肉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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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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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 比索洛尔可能损害孕妇和/或胎儿/新生儿。一般情况下,β一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能够降低胎盘灌注,而胎盘灌注与发育迟缓、子宫内死亡、吸收和早产有关;在胎儿和新生儿,可能发生低血糖和心动过缓等不良反应。如果必须使用β一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选择性的β1一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较为理想。除非明确了必须使用,否则孕妇不能应用比索洛尔。如果必须应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应该监测子宫胎盘血流量和胎儿的生长情况。一旦发现对孕妇和胎儿产生有害的作用,应该选择其它的治疗方法。必须对新生儿进行严密监测,出生后的前3天最易发生低血糖和心动过缓等症状。2.哺乳期妇女:本品是否经人乳排泄尚不清楚,因此,不建议哺乳期妇女应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儿童用药:尚无儿科患者应用比索洛尔的经验,因此本品不能用于儿童。老年用药:不需要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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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高血压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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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大部分临床和实验室的不良反应为剂量依赖性。噻嗪和相关利尿剂包括吲达帕胺可能引起下述情况:钾缺失和低钾血症,在某些高危人群中尤其严重(见注意事项)。在临床试验中,治疗4到6周的病人,10%出现低钾血症(血钾小于3.4mmol/l);有4%的病人出现血钾浓度小于3.2mmol/l。经过12周治疗,病人平均血钾浓度降低0.23mmol/l。低钠血症伴低血容量将引起脱水和直立性低血压。伴发的氯离子缺失可导致继发性代偿性代谢性碱中毒:该反应发生的几率很低,程度亦轻。在治疗期间,血浆中尿酸及血糖增加:在痛风和糖尿病的病人中应用这些利尿剂时,必须非常慎重地考虑其适应症。血液学方面的病症,非常罕见: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营养不良性贫血、溶血性贫血。高钙血症十分罕见。在肝功能不全情况下,可能发生肝性脑病(见禁忌和注意事项)。过敏反应,主要是皮肤过敏,见于以往过敏或哮喘病人。斑丘疹,紫癜,可能加重原有的急性系统性红斑狼疮。恶心、便秘、口干、眩晕、疲乏、感觉异常、头痛等症状很少发生,而且大多随药物减量而缓解。胰腺炎非常罕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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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警告:当肝功能受损时,噻嗪及其相关类利尿剂可能引起肝性脑病。如果发生此病,应立即停止应用利尿剂。由于吲达帕胺缓释片中含有乳糖,因此禁用于先天性半乳糖血症、葡萄糖和半乳糖吸收障碍症或乳糖酶缺乏的患者。水和电解质平衡:血钠;治疗前必须测定血钠,此后应进行规律的监测。任何利尿剂治疗都可能导致低血钠,有时会产生严重的后果。血钠降低起初可以无症状,因此规律地监测血钠是十分必要的;在年老和肝硬化的病人,监测的次数应更频繁(见【不良反应】及【药物过量】)。血钾;钾丢失引起的低钾血症是噻嗪及其相关利尿剂的主要危险。在某些高危人群中,例如在老年人、营养不良和/或多种药物治疗者、以及具有水肿、腹水的肝硬化病人、冠心病和心力衰竭病人,必须预防低血钾的发生(<3.4mmol/l)。在这些情况下,低血钾可以增加洋地黄类药物对心脏的毒性,增加心律失常的危险。心电图中长QT间期的患者,无论是先天性还是医源性的,用此药都有一定危险。低钾血症和心动过缓都是严重心律失常(尤其有致命危险的扭转性室速)的诱发因素。在所有上述病例中,必须更多地进行血钾监测。在治疗开始后的1周内,应进行首次血钾测定。测定出低血钾后,应进行相应的纠正。血钙;噻嗪及其相关利尿剂可能减少尿中钙的排泄,引起短暂轻微的血钙升高。明显的高钙血症可能由于先前未被发现的甲状旁腺机能亢进所致。检查甲状旁腺功能之前,应停止治疗。血糖;在糖尿病患者,对血糖的监测十分重要,尤其当存在低钾血症时。尿酸;在高尿酸血症的病人,痛风发作的机率可能增加,应注意检测血液中尿酸含量。肾脏功能和利尿剂,只有当肾脏功能正常或轻度受损(成年人血肌酐低于25mg/L,即220μmol/L)时,噻嗪及其相关利尿剂才能够完全发挥作用。在老年人,必须依据年龄、体重和性别对血肌酐值进行调整,调整幅度可依据Cockroft’s公式:Clcr=(140-年龄)×体重/(0.814×血肌酐),其中:年龄以“年”计算,体重单位:千克,血肌酐以微摩尔/升表示,此公式适于老年男性,对女性患者,公式所得结果还应乘以0.85。在利尿剂治疗初期,由于引起水钠丢失而造成的低血容量使肾小球滤过减少,这可能导致血中的尿素和肌酐增加。这种短暂的功能性肾功能不全,对肾功能正常者没有影响;但对于肾功能不全者,可使肾功能进一步恶化。运动员;吲达帕胺缓释片含有的活性成分可能造成兴奋剂检测呈阳性反应,运动员对此应予以注意。运动员慎用。对驾驶机动车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本品不会影响警觉,但某些病人可能会发生与血压降低相关的个体反应,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时,以及联合应用其它抗高血压药物时。因此,可以造成有关人员驾驶机动车和操作机器的能力下降。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哮喘患者禁用;3. 严重心动过缓患者禁用;4. 避免突然停药;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