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心前区刺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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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丹参、三七、冰片。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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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海益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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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465 |
国药准字H1094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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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心前区刺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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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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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胃部不适、恶心、腹泻、皮疹、头痛、头晕等。若症状严重,请及时就医。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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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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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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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心前区刺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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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服用期间如出现头晕、心悸、恶心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4.避免与其它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影响药效或产生不良反应。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