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心前区刺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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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丹参、三七、冰片。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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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海益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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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465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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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心前区刺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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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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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胃部不适、恶心、腹泻、皮疹、头痛、头晕等。若症状严重,请及时就医。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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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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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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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心前区刺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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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服用期间如出现头晕、心悸、恶心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4.避免与其它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影响药效或产生不良反应。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