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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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乙胺丁醇。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为每毫升含盐酸麻黄碱0.8mg、桔梗流浸膏0.03ml、氯化铵15mg、枸橼酸钠15mg、枸橼酸2mg、薄荷脑0.15mg、苯甲酸1.5mg、茴香水0.004ml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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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乐普恒久远药业有限公司 |
贵州盛世龙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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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646 |
国药准字H52020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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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用于感冒咳嗽,支气管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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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结核初治,按体重15mg/kg,每日一次顿服;或每次口服25~30mg/kg,最高2.5g,每周3次;或50mg/kg,最高2.5g,每周2次。结核复治,按体重25mg/kg,每日一次顿服,连续60天,继以按体重15mg/kg,每日一次顿服。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每日15~25mg/kg,一次顿服。2.小儿常用量13岁以下不宜应用本品;13岁以上儿童用量与成人相同。 |
口服。成人一次10-20ml,一日3次。儿童2-6个月:一次0.5ml;6个月-1岁:一次1ml;1-2岁:一次2ml;3-4岁:一次3ml;5-6岁:一次4ml;6-8岁:一次4-8ml;8-12岁:一次8-12ml。一日3次,饭后用温水兑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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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过敏者禁用。肝功能不全者禁用。严重高血压、心血管疾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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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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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切勿过量服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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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
用于感冒咳嗽,支气管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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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发生率较多者为视力模糊、眼痛、红绿色盲或视力减退、视野缩小(视神经炎每日按体重剂量25mg/kg以上时易发生)。视力变化可为单侧或双侧。2发生率较少者为畏寒、关节肿痛(尤其大趾、髁、膝关节)、病变关节表面皮肤发热拉紧感(急性痛风、高尿酸血症)。3发生率极少者为皮疹、发热、关节痛等过敏反应;或麻木,针刺感、烧灼痛或手足软弱无力(周围神经炎)。 |
盐酸麻黄碱为拟肾上腺素药,具有扩张支气管平滑肌、延长哮喘潜伏期的作用。可直接激动肾上腺素受体,也可通过促使肾上腺素能神经末梢释放去甲肾上腺素面间接激动肾上腺素受体,对受体和受体均有激动作用。可舒张支气管并收缩局部血管消除鼻咽部黏膜充血、肿胀,减轻鼻塞症状,其作用时间较长;加强心肌收缩力,增加心收缩量,使静脉回心血量充分;有较肾上腺素更强的兴奋中枢神经作用。桔梗、氯化铵均为刺激性祛痰药,通过对黏膜的化学性刺激,反射性地增加痰量,使痰液易于排出。因此有利于不易咳出的黏痰的清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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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 2.下列情况应慎用:痛风、视神经炎、肾功能减退。 3.治疗期间应检查:眼部,视野、视力、红绿鉴别力等,在用药前、疗程中每日检查一次,尤其是疗程长,每日剂量超过15mg/kg的患者;血清尿酸测定,由于本品可使血清尿酸浓度增高,引起痛风发作。因此在疗程中应定期测定。 4.如发生胃肠道刺激,乙胺丁醇可与食物同服。一日剂量分次服用可能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因此本品一日剂量宜一次顿服。 5.乙胺丁醇单用时细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必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本品用于曾接受抗结核药的患者时,应至少与一种以上药物合用。 6.鉴于目前尚无切实可行的测定血药浓度方法,剂量应根据患者体重计算。肝或肾功能减退的患者,本品血药浓度可能增高,半衰期延长。有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用时需减量。 |
高血压病及冠状动脉病患者慎用,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