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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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拉米夫定。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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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贝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恒诚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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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618 |
国药准字Z44021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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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
胆囊炎、胆管炎、胆石症、胆囊术后综合症、胆道功能失调引起的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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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应在对慢性乙型肝炎治疗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0.1...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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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上呼吸道感染样症状、头痛、恶心、身体不适、腹痛和腹泻,症状一般较轻并可自行缓解。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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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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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
胆囊炎、胆管炎、胆石症、胆囊术后综合症、胆道功能失调引起的消化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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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拉米夫定是核苷类抗病毒药。对体外及实验性感染动物体内的乙型肝炎病毒(HBV)有较强的抑制作用。拉米夫定可在HBV感染细胞和正常细胞内代谢生成拉米夫定三磷酸盐,它是拉米夫定的活性形式,既是HBV聚合酶的抑制剂,亦是此聚合酶的底物。拉米夫定三磷酸盐渗入到病毒DNA链中、阻断病毒DNA的合成。拉米夫定三磷酸盐不干扰正常细胞脱氧核苷的代谢,它对哺乳动物DNA聚合酶α和β的抑制作用微弱,对哺乳动物细胞DNA含量几乎无影响。拉米夫定对线粒体的结构、DNA含量及功能无明显的毒性。对大多数乙型肝炎患者的血清HBVDNA检测结果表明,拉米夫定能迅速抑制HBV复制,其抑制作用持续于整个治疗过程,同时使血清氨基转移酶降至正常。长期应用可显著改善肝脏坏死炎症性改变,并减轻或阻止肝脏纤维化的进展。 |
具有抗炎作用。能减轻二甲苯致小鼠耳肿胀,抑制醋酸致小鼠毛细血管通透性增高,抑制蛋清引起的大鼠足肿胀和棉球性大鼠肉芽组织增生,还能抑制巴豆油所致小鼠耳廓肿胀及角叉菜胶所致大鼠足肿胀。 具有抑菌作用。能降低绿脓杆菌感染小鼠的死亡率。本品体外试验对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痢疾杆菌等有抑制作用。 具有利胆作用。增加大鼠胆汁分泌量。 具有镇痛作用。能抑制醋酸所致小鼠扭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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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⒈ 治疗期间应对患者的临床情况及病毒学指标进行定期检查。 ⒉ 少数患者停止使用该品后,肝炎病情可能加重。因此如果停用该品,要对患者进行严密观察,若肝炎恶化,应考虑重新使用该品治疗。 ⒊ 患者肾功能不全会影响拉米夫定的排泄,对于肌酐清除率 |
1.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本品药性苦寒,脾胃虚寒者(表现为畏寒喜暖、口淡不渴或喜热饮等)慎用。 3.本品所含苦木有一定毒性,不宜过量、久服。 4.慢性肝炎、肝硬化以及肝癌患者慎用,不可久服,以免加重肝脏病变。 5.用于治疗急性胆囊炎感染时,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若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处理。 6.本品为急性胆囊炎的辅助用药,请在医师指导下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 7.糖尿病患者慎用本品含糖剂型。 8.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肾脏病等严重慢性病患者慎用,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