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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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氧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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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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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439 |
国药准字H32021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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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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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耳。成年人一次6~10滴,一日2~3次。滴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滴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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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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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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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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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中耳痛及瘙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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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只用于点耳。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外,应同时服用口服制剂。3.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会引起眩晕,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4.出现过敏症状时应立即停药。5.使用本品的疗程以4周为限,若继续给药时,应慎用。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