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青少年功能性近视,能改善中间性近视的调节部分和轻度近视,并可预防青少年近视。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托吡卡胺。 |
芦荟、青黛、琥珀。辅料:硬脂酸镁、明胶空心胶囊。 |
|
生产企业 |
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 |
河北万邦复临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015 |
国药准字Z1302030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青少年功能性近视,能改善中间性近视的调节部分和轻度近视,并可预防青少年近视。 |
清肝泻热,润肠通便,宁心安神。用于心肝火盛,大便秘结,腹胀腹痛,烦躁失眠。 |
|
用法用量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口服,一次1~2粒, 一日1~2次。 |
|
副作用 |
闭角型青光眼者禁用;婴幼儿有脑损伤、痉挛性麻痹及先天愚型综合征者反应强烈应禁用。 |
临床试验中,1例患者出现嗜睡,当天缓解,研究者认为与服用本品可能有关。此外,本品有腹泻、腹痛等不良反应报告。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青少年功能性近视,能改善中间性近视的调节部分和轻度近视,并可预防青少年近视。 |
清肝泻热,润肠通便,宁心安神。用于心肝火盛,大便秘结,腹胀腹痛,烦躁失眠。 |
|
药理作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药物经鼻黏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应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事服用滋补性中药。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来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大量、长期服用、临床用药不超过2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