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青少年功能性近视,能改善中间性近视的调节部分和轻度近视,并可预防青少年近视。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托吡卡胺。 |
天麻(制)、黄芩、天竺黄、防风、全蝎(制)、沉香、丁香、钩藤、冰片、茯苓、人工麝香、薄荷、川贝母、金礞石(煅)、胆南星、人工牛黄、珍珠、龙齿、栀子。 |
|
生产企业 |
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民济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015 |
国药准字Z3602045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青少年功能性近视,能改善中间性近视的调节部分和轻度近视,并可预防青少年近视。 |
祛风化痰、退热镇惊。用于小儿惊风,发烧咳嗽,呕吐痰涎。 |
|
用法用量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口服,小儿一次0.52g(2袋),一日3次。周岁以内遵医嘱酌减。 |
|
副作用 |
闭角型青光眼者禁用;婴幼儿有脑损伤、痉挛性麻痹及先天愚型综合征者反应强烈应禁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
|
成分 |
用于青少年功能性近视,能改善中间性近视的调节部分和轻度近视,并可预防青少年近视。 |
祛风化痰、退热镇惊。用于小儿惊风,发烧咳嗽,呕吐痰涎。 |
|
药理作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药物经鼻黏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应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2.不可与其它药物同时服用;3.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儿童需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