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青少年功能性近视,能改善中间性近视的调节部分和轻度近视,并可预防青少年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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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托吡卡胺。 |
化香树果序(除去种子)、夏枯草、野菊花、生黄芪、辛夷、防风、白芷、甘草、川芎。辅料为:蔗糖、淀粉、滑石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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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白云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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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015 |
国药准字Z61020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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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青少年功能性近视,能改善中间性近视的调节部分和轻度近视,并可预防青少年近视。 |
辛散祛风,清热通窍。用于治疗急、慢性鼻窦炎、鼻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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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口服,一次2~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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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闭角型青光眼者禁用;婴幼儿有脑损伤、痉挛性麻痹及先天愚型综合征者反应强烈应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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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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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青少年功能性近视,能改善中间性近视的调节部分和轻度近视,并可预防青少年近视。 |
辛散祛风,清热通窍。用于治疗急、慢性鼻窦炎、鼻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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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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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避免药物经鼻黏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应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凡外感风寒之鼻塞、流清涕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急性鼻炎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鹅肉挺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