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青少年功能性近视,能改善中间性近视的调节部分和轻度近视,并可预防青少年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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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托吡卡胺。 | 甲硝唑。 | |
| 生产企业 | 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015 | 国药准字H31020395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青少年功能性近视,能改善中间性近视的调节部分和轻度近视,并可预防青少年近视。 | 用于治疗滴虫性阴道炎。亦可用于防治妇科小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 |
| 用法用量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阴道给药一次0.5g,每晚一次0.5g,连用7~10天,应同时服用甲硝唑片剂,每次0.2g,每日四次,连服七天。 | |
| 副作用 | 闭角型青光眼者禁用;婴幼儿有脑损伤、痉挛性麻痹及先天愚型综合征者反应强烈应禁用。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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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青少年功能性近视,能改善中间性近视的调节部分和轻度近视,并可预防青少年近视。 | 用于治疗滴虫性阴道炎。亦可用于防治妇科小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 |
| 药理作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药物经鼻黏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应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禁用;3. 过敏者禁用;4. 用药期间避免饮酒;5.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胃肠道反应;6. 定期检查血象;7. 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