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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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主要成份:盐酸环丙沙星。化学名称为:1-环丙基-6-氟-1,4-二氢-4-氧化-7-(1-哌嗪基)-3-喹啉羧酸盐酸盐-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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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河南大新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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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909  | 
                        
                             国药准字H10940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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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脓疱疮、疖肿、毛囊炎、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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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外用。涂患处,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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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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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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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脓疱疮、疖肿、毛囊炎、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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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偶有轻微刺痛感,但不影响继续治疗和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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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皮疹等过敏症状或严重其他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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