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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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g含硝酸咪康唑100mg,硫酸新霉素3万单位,醋酸曲安奈德1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硝酸咪康唑、丙酸氯倍他索等。 | |
| 生产企业 | 河南大新药业有限公司 | 福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909 | 国药准字H34023266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
| 用法用量 | 外用,直接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2~3次。 | 外用。一日1到2次,均匀涂敷于患处。 | |
| 副作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用药部位可产生水泡、红斑、充血、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大面积用药可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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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及足癣。 | 真菌引起的皮炎、湿疹、手足癣、股癣及过敏性皮炎 | |
| 药理作用 | 1.局部用药可发生过敏反应。2.可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3.长期使用可造成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及继发感染等。 | ||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1个月。2.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 1、本品含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症、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使用、亦不能采用封包治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