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患者,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β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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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为格列吡嗪。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二甲双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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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天衡药物研究院南阳天衡制药厂 |
常州兰陵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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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109 |
国药准字H1999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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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患者,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β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
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Ⅱ型糖尿病病人,尤其是肥胖和伴高胰岛素血症者,用本药不但有降血糖作用,还可能有减轻体重和高胰岛素血症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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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口服,剂量因人而异,一般推荐日剂量2.5~20mg,早餐前30分钟服用,日剂量超过15mg,宜在早、中、晚分三次餐前服用。 2.单用饮食疗法失败者:起始剂量一日2.5~5mg,以后根据血糖和尿糖情况增减剂量,每次增减2.5~5.0mg。一日剂量超过15mg,分2~3次餐前服用。 3.已使用其他口服磺酰脲类降糖药者:停用其他磺酰脲药3天,复查血糖后开始服用本品。从5mg起逐渐加大剂量,直至产生理想的疗效。最大日剂量不超过30mg。 |
口服:进餐时或餐后即刻服用,成人开始一次0.25g,一日2~3次,以后根据血糖和尿糖调整用量,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2.0g,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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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下列患者禁用: 1.对磺胺药过敏者。 2.已明确诊断的1型糖尿病患者。 3.2型糖尿病患者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 4.肝、肾功能不全者。 5.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
1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伴有酮症、酸中毒、肝肾功能不全、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塞、严重感染、外伤、重大手术、败血症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 2对本品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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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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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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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患者,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β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
用于单纯饮食控制不满意的Ⅱ型糖尿病病人,尤其是肥胖和伴高胰岛素血症者,用本药不但有降血糖作用,还可能有减轻体重和高胰岛素血症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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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为肠胃道症状(如恶心,上腹胀满)、头痛等,减少剂量即可缓解。 2.个别患者可出现皮肤过敏。 3.偶见低血糖,尤其是年老体弱者、活动过度者、不规则进食、饮酒或肝功能损害者。 4.亦偶见造血系统可逆性变化的报道。 |
本品为双胍类降血糖药。与甲苯磺丁脲不同,本品不促进胰岛素的分泌,其降血糖作用机理是促进组织无氧糖酵解,加强肌肉等组织对葡萄糖的利用,同时抑制肝糖原的异生,减少葡萄糖的产生。此外本品还可抑制胰高血糖素的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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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控制和用药时间。 2.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或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者。 3.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 4.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
1.与胰岛素合用会增强降血糖作用,故应调整剂量。 2.本品可加强抗凝药(如华法林等)的抗凝血作用,导致出血倾向。 3.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不应单独应用本品。 4.定期检查血糖、尿糖、尿酮体、肾功能等。 5.既往有乳酸性酸中毒史者禁用。 6.发生有皮疹等过敏反应者应停药。 7.本品如与含醇饮料同服可发生腹痛,酸血症及体温过低。 8.本品与磺酰脲类并用时,可引起低血糖,应监测患者血糖浓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