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洛托品溶液
西施兰(南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手足多汗及腋臭(狐臭)。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10毫升含乌洛托品4克。辅料为:亚硫酸氢钠、甘油。 |
地锦草、诃子肉、毛诃子肉、司卡摩尼亚脂、芦荟、西青果。 |
|
| 生产企业 |
西施兰(南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奇康哈博维药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617 |
国药准字Z2011304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手足多汗及腋臭(狐臭)。 |
清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消肿止痒。用于治疗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带状疱疹,痤疮等。 |
|
| 用法用量 |
外用。用于手足多汗一日1次,每次适量,用手指均匀涂于患处;用于腋臭,一周1次,每次适量涂搽腋下。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
| 副作用 |
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
|
|
| 成分 |
用于手足多汗及腋臭(狐臭)。 |
清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消肿止痒。用于治疗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带状疱疹,痤疮等。 |
|
| 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入口。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患有慢性腹泻、痢疾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大便次数增多及经常腹泻,里急后重,脓血便。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