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微血管病的治疗:糖尿病性微血管病变—视网膜病变、肾小球病变。(基一威氏综合症)。微血管损伤--伴有毛细血管脆性和通透性增加,毛细血管病,手足发绀。 2.用于慢性静脉功能不全(静脉曲张综合症)及其后遗症(栓塞后综合症,腿部溃疡,紫癜性皮炎等郁积性皮肤病,周围血管郁积性水肿等)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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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羟苯磺酸钙。 |
格列吡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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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京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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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795 |
国药准字H200464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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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微血管病的治疗:糖尿病性微血管病变—视网膜病变、肾小球病变。(基一威氏综合症)。微血管损伤--伴有毛细血管脆性和通透性增加,毛细血管病,手足发绀。 2.用于慢性静脉功能不全(静脉曲张综合症)及其后遗症(栓塞后综合症,腿部溃疡,紫癜性皮炎等郁积性皮肤病,周围血管郁积性水肿等)的辅助治疗。 |
适应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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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一次1粒,一日3次(早、中、晚各服一次);其他适应症:一次1... |
1.口服。剂量因人而异,一般推荐剂量2.5~20mg/日,早餐前30分钟服用。日剂量超过15mg,宜在早、中、晚分三次餐前服用。 2.单用饮食疗法失败者:起始剂量一日2.5~5mg,以后根据血糖和尿糖情况增减剂量,每次增减2.5~5.0mg。 一日剂量超过15mg,分2~3次餐前服用。 3.已使用其他口服磺酰脲类降糖药者:停用其他磺酰脲药3天,复查血糖后开始服用本品。从5mg起逐渐加大剂量,直至产生理想的疗效。最大日剂量不超过3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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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罕见胃肠紊乱如恶心和腹泻,曾有报道发生皮肤反应、发热和关节痛。偶有粒细胞减少的报道。发生胃肠紊乱病人应减量或暂时停药。 皮肤反应和发热,关节痛和血细胞计数改变的病人应停药,并作为一种过敏反应通知治疗医生。 |
1.1型糖尿病、糖尿病酮症、糖尿病昏迷前期或昏迷期。 2.肝功能不全、肾上腺功能不全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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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羟苯磺酸钙是否通过人胎盘屏障尚不明确,使用本药应权衡利弊。羟苯磺酸钙在母乳中可微量存在(给药1500mg后母乳中含0.4ug/ml).为慎重起见,应停止用药或中止哺乳。 儿童用药:参见用法用量项。 老年用药:参见用法用量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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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微血管病的治疗:糖尿病性微血管病变—视网膜病变、肾小球病变。(基一威氏综合症)。微血管损伤--伴有毛细血管脆性和通透性增加,毛细血管病,手足发绀。 2.用于慢性静脉功能不全(静脉曲张综合症)及其后遗症(栓塞后综合症,腿部溃疡,紫癜性皮炎等郁积性皮肤病,周围血管郁积性水肿等)的辅助治疗。 |
适应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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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情请见说明书。 |
1.较常见的为肠胃道症状(如恶心,上腹胀满)、头痛等,减少剂量即可缓解。 2.个别患者可出现皮肤过敏。 3.偶见低血糖,尤其是年老体弱者、活动过度者、不规则进食、饮酒或肝功能损害者, 4.亦偶见造血系统可逆性变化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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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严重肾功能不全需要透析的病人应减量。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控制和用药时间。 2.治疗中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严重者应静滴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的病人应给予胰岛素,以维持正常血糖代谢。 3.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