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改善股骨头内的血液供应血液循环,营养供给; 2促进股骨头内的坏死组织和血管修复再生; 3缓解关节疼痛; 4促进死骨吸收加速新骨形成; 5从根本上治疗股骨头坏死。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木豆叶 |
主要成分为双氯芬酸钠。 |
|
生产企业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德州德药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0001 |
国药准字H1097000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改善股骨头内的血液供应血液循环,营养供给; 2促进股骨头内的坏死组织和血管修复再生; 3缓解关节疼痛; 4促进死骨吸收加速新骨形成; 5从根本上治疗股骨头坏死。 |
1.急慢性风湿性关节炎、急慢性关节炎、急慢性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2.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及腱鞘炎。3.腰背痛、扭伤、劳损及其他软组织损伤。4.急性痛风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日1次,一次1片(100mg),或遵医嘱。晚餐后用温开水送服,需整片吞服... |
|
副作用 |
个别病人服用后出现ALT升高,与服用本品的关系尚未明确,个别病人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微的胃部不适、腹泻、潮热、皮肤搔痒。 |
1.可引起头痛及腹痛、便秘、腹泻、胃烧灼感、恶心、消化不良等胃肠道反应。2.偶见头痛、头晕、眩晕.血清谷氨酸草酰乙酸转氨酶(GOT),血清谷氨酸丙酮酸转氨酶(SGPT)升高。3.少见的有肾功能下降,可导致水钠潴留,表现尿量少、面部水肿、体重骤增等。极少数可引起心律不齐、耳鸣等。4.罕见:皮疹、胃肠道出血、消化性溃疡、呕血、黑便、胃肠道溃疡、穿孔、出血性腹泻、困睡、过敏反应如哮喘、肝炎、水肿。5.有导致骨髓抑制或使之加重的可能。 |
|
禁忌 |
|
|
|
成分 |
1改善股骨头内的血液供应血液循环,营养供给; 2促进股骨头内的坏死组织和血管修复再生; 3缓解关节疼痛; 4促进死骨吸收加速新骨形成; 5从根本上治疗股骨头坏死。 |
1.急慢性风湿性关节炎、急慢性关节炎、急慢性强直性脊椎炎、骨关节炎。2.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及腱鞘炎。3.腰背痛、扭伤、劳损及其他软组织损伤。4.急性痛风等。 |
|
药理作用 |
药物过量时应采用下列治疗措施:应尽快采取洗胃和活性炭处理,以阻止其进一步被吸收。 |
||
注意事项 |
1.服用本品期间,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短暂的髋关节疼痛加剧,这是死骨吸收的正常反应,此时应注意减轻负重 2.若疼痛持续加剧,请咨询专科医生。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小儿遵医嘱用药 |
1.血液系统异常、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2.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3.对那些有胃肠道症状或曾有胃肠溃疡病史,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如需应用双氯芬酸,应置于严密的医疗监护之下。4.心、肾功能损害者正在应用利尿剂治疗、进行大手术后恢复期患者以及由于任何原因细胞外液丢失的患者慎用,应慎用双氯芬酸。5.用药过程中,如出现明显不良反应,应停药。6.服用需整片吞服,不能弄碎。7.个别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和血象,发生肝功损害时应停用。8.有眩晕史或其他中枢神经疾病史的患者在服用期间,应禁止驾车或操纵机器。9.应注意与锂制剂、地高辛制剂、保钾利尿剂、抗凝血剂、降糖药和氨甲喋呤等配合使用的剂量及不良反应。10.体重较低的患者应降低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