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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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人参、白术(麸炒)、茯苓、甘草、白扁豆(去皮)、山药、南山楂(炒)、六神曲(麸炒)、麦芽(炒)、莲子、薏苡仁(麸炒)、芡实(麸炒)、泽泻、豆蔻、化橘红、广藿香、桔梗、黄连。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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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州尧王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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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466 |
国药准字Z1102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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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滋阴补气,调养脾胃。用脾胃虚弱引起的胸闷作呕,食欲不振,精神倦怠,大便溏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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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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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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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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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滋阴补气,调养脾胃。用脾胃虚弱引起的胸闷作呕,食欲不振,精神倦怠,大便溏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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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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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肠结核腹泻,主要表现为午后低烧、盗汗、晨时腹泻。3.不适用于急性肠炎腹泻,主要表现腹痛、水样大便频繁,或发烧。4.哺乳期妇女慎用。5.服本品时不宜同时服含有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6.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3.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