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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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中含有0.9%的氯化钠 |
连钱草、金钱草、茵陈、虎杖、柴胡、蒲公英、香附(制)、丹参、决明子、乌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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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州尧王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晨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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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466 |
国药准字Z20050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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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清利湿热、疏通肝胆、止痛排石。用于胆石症湿热郁结于少阳胆腑之胁痛。痛在右胁,固定不移,或继发绞痛,上引肩背,便秘尿黄,甚至身目俱黄发热,舌质暗红,苔厚腻或黄腻,脉弦滑或弦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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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用量通常为3mg,于放、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给药时间不少于60分钟,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1~2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9mg。 |
开水冲服。一日4次,第一次2袋,后三次各服1袋。三周为一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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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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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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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清利湿热、疏通肝胆、止痛排石。用于胆石症湿热郁结于少阳胆腑之胁痛。痛在右胁,固定不移,或继发绞痛,上引肩背,便秘尿黄,甚至身目俱黄发热,舌质暗红,苔厚腻或黄腻,脉弦滑或弦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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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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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须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而禁用。 3.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4.老年患者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4.不宜与含钙、镁药物同服;5.如出现腹泻、腹痛等不适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