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苷口服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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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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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苷。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柳胺酚,其化学名称为4-羟基水杨酰苯胺。其结构式分子式:C13H11NO3,分子量:22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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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浙江普洛康裕天然药物有限公司 |
山西振东安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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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250 |
国药准字H14023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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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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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30毫升,儿童一次5~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0.25~0.5g/次,每日3次,儿童口服:0.5mg/kg,每日3次。饭前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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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偶见胃部不适。 |
胆道完全梗阻及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青光眼患者不宜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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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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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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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
用药后偶有蕁麻疹样皮肤反应或恶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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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该药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该药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长期使用本品可增加外周血小板的数量; 2.如治疗中有反复胆绞痛发作,应停药; 3.本品不能溶解胆色素结石、混合结石及不透X线的结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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