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肌苷口服溶液
浙江普洛康裕天然药物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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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苷。 | 本品主要成分是苦参素,即氧化苦参碱。 | |
| 生产企业 | 浙江普洛康裕天然药物有限公司 | 西安康本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250 | 国药准字H2001024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本品可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 |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30毫升,儿童一次5~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每次0.3g,每日三次,疗程12周,遵医嘱。 | |
| 副作用 | 偶见胃部不适。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尚未有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遵医嘱慎用。 | |
| 成分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本品可用于慢性乙肝的治疗。 | |
| 药理作用 |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 在CCl4所致大鼠慢性肝损伤的模型上,本品有降低血清转氨酶、肝脏中羟脯氨酸含量,并使肝脏病变程度减轻的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该药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该药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尚未有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