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肌苷口服溶液
浙江普洛康裕天然药物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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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苷。 | 苦参碱 | |
| 生产企业 | 浙江普洛康裕天然药物有限公司 | 海南通用同盟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250 | 国药准字H20050133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使慢性肝炎患者的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胆红素恢复正常。 |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30毫升,儿童一次5~10毫升,一日3次。 | 本品150mg用适量注射用水充分溶解加入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缓慢静脉滴注,每日一次,二个月为一个疗程。 | |
| 副作用 | 偶见胃部不适。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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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使慢性肝炎患者的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胆红素恢复正常。 | |
| 药理作用 |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 苦参碱对异硫氰酸1-萘酯所致胆汁郁积型黄疸模型小鼠腹腔注射给药,可降低其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血清结合胆红素水平,并减轻模型动物的肝细胞损害。 | |
| 注意事项 | 1.该药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该药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偶致恶心、腹胀、头痛及眩晕,数天后可消失,如仍有反应应停药,通常会消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