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PSE):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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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乳果糖 |
猴耳环、木香、七叶莲、陈皮、甘草、次硝酸铋、氧化镁、氢氧化铝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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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莱阳市江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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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010 |
国药准字Z20090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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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PSE):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
清热凉血,健脾和胃,制酸止痛。用于胃热烧灼,脘腹刺痛,呕恶吞酸,食少倦怠,慢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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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每日剂量可根据个人需要进行调节,下述剂量供参考:1、便秘或临床需要保持软便的情况?年龄起始剂量维持剂量成人每日30ml每日10-25ml7-14岁儿童每日15ml每日10-15ml1-6岁儿童每日5-10ml每日5-10ml婴儿每日5ml每日5ml治疗几天后,可根据患者情况酌情减剂量。本品宜在早餐时一次服用。根据乳果糖的作用机制,一至两天可取得临床效果。如两天后仍未有明显效果,可考虑加量。2、肝昏迷及昏迷前期起始剂量:30-50毫升,一日三次。维持剂量:应调至每日最多2-3次软便,大便pH5.0-5.5。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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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阑尾炎、肠梗阻、不明原因的腹痛者禁用;2.本品含有可吸收的糖,糖尿并半乳糖血症患者禁用;3.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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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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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PSE):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
清热凉血,健脾和胃,制酸止痛。用于胃热烧灼,脘腹刺痛,呕恶吞酸,食少倦怠,慢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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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经临床使用除个别患者服用后稍感恶心外,无其它不适,经继续服药或用一倍水稀释后可消失。 |
猴耳环清热解毒,收敛止血,祛腐生肌,――――有消炎的作用。七叶莲,木香行气止痛,二者与猴耳环配伍使用止痛作用加强,特别是对引起胃肠道的细菌抑制作用更为明显,与铋离子协同增效*HP感染;陈皮行气消胀,健脾开胃, 现代药理实验研究证明,木香和陈皮对胃肠道运动有抑制和解痉的作用,从而达到行气止痛,和胃止呕的目的,具有抗溃疡的作用同时甘草也具有行气止痛,调中导滞的作用,由此甘草加入使行气止痛作用加强氢氧化铝,次硝酸铋可以直接杀灭幽门杆菌(HP),治疗溃疡,并有抗酸作用,能中和胃酸,减轻胃酸对溃疡面的刺激和腐蚀作用,缓解平滑肌痉挛引起的疼痛,降低胃蛋白酶分解胃蛋白的活性,有利于溃疡面的愈合,再辅以有缓泻作用的碱药物氧化镁,以缓解氢氧化铝,次硝酸铋所致便秘的副作用,诸药合用,共奏清热凉血,健脾和胃,制酸止痛之效.故本品具有抗消化性溃疡,促进溃疡面愈合的作用,药理实验证明,本品可降低胃液酸度,抑制其蠕动,从而达到治疗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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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使用时应注意调整剂量,避免出现剧烈腹泻;3.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及辛辣刺激性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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