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PSE):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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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乳果糖 |
活性成分:多潘立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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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莱阳市江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修正药业集团长春高新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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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010 |
国药准字H20093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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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PSE):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
1.由胃排空延缓、胃食道反流、食道炎引起的消化不良症。 (1)上腹部胀闷感、腹胀、上腹疼痛; (2)暧气、肠胃胀气; (3)恶心、呕吐; (4)口中带有或不带有反流胃内容物的胃烧灼感。 2.功能性、器质性、感染性、饮食性、放射性治疗或化疗所引起的恶心、呕吐。用多巴胺受体激动剂(如左旋多巴、溴隐亭等)治疗帕金森氏症 所引起的恶心和呕吐,为本品的特效适应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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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每日剂量可根据个人需要进行调节,下述剂量供参考:1、便秘或临床需要保持软便的情况?年龄起始剂量维持剂量成人每日30ml每日10-25ml7-14岁儿童每日15ml每日10-15ml1-6岁儿童每日5-10ml每日5-10ml婴儿每日5ml每日5ml治疗几天后,可根据患者情况酌情减剂量。本品宜在早餐时一次服用。根据乳果糖的作用机制,一至两天可取得临床效果。如两天后仍未有明显效果,可考虑加量。2、肝昏迷及昏迷前期起始剂量:30-50毫升,一日三次。维持剂量:应调至每日最多2-3次软便,大便pH5.0-5.5。 |
口服。 1.成人:治疗上消化道动力失调,成人日常口服剂量为每次1片(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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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阑尾炎、肠梗阻、不明原因的腹痛者禁用;2.本品含有可吸收的糖,糖尿并半乳糖血症患者禁用;3.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 |
临床试验表明本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小于7%。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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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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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本品用于孕妇的经验有限。尚不清楚其对人体的潜在危害。但在一项用大鼠进行的研究中.在对母体产生毒性的较高剂量(人体推荐剂量的40倍)下,多潘立酮显 示了生殖毒性c因此,对于孕妇,只有在权衡利弊后,才可谨慎使用本品。 2.哺乳期:本品可通过乳汁排泄,不建议哺乳期妇女使用。 儿童用药:对婴幼儿及儿童,首选滴剂、混悬剂、糖浆等适合使用的剂型,以避免因药物吞咽发生噎呛的危险。 本品由于不易通过血脑屏障,故中枢不良反应较少。1岁以下的婴幼儿的代谢和血脑屏障发育尚不完全,应用时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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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PSE):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
1.由胃排空延缓、胃食道反流、食道炎引起的消化不良症。 (1)上腹部胀闷感、腹胀、上腹疼痛; (2)暧气、肠胃胀气; (3)恶心、呕吐; (4)口中带有或不带有反流胃内容物的胃烧灼感。 2.功能性、器质性、感染性、饮食性、放射性治疗或化疗所引起的恶心、呕吐。用多巴胺受体激动剂(如左旋多巴、溴隐亭等)治疗帕金森氏症 所引起的恶心和呕吐,为本品的特效适应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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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经临床使用除个别患者服用后稍感恶心外,无其它不适,经继续服药或用一倍水稀释后可消失。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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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使用时应注意调整剂量,避免出现剧烈腹泻;3.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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