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PSE):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乳果糖 |
本品为主要成份为泮托拉唑钠。 |
|
| 生产企业 |
莱阳市江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双鹤药业(海南)有限责任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010 |
国药准字H20093903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PSE):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
适用于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胃、十二指肠溃疡),返流性食管炎和卓-艾氏综合征。 |
|
| 用法用量 |
每日剂量可根据个人需要进行调节,下述剂量供参考:1、便秘或临床需要保持软便的情况?年龄起始剂量维持剂量成人每日30ml每日10-25ml7-14岁儿童每日15ml每日10-15ml1-6岁儿童每日5-10ml每日5-10ml婴儿每日5ml每日5ml治疗几天后,可根据患者情况酌情减剂量。本品宜在早餐时一次服用。根据乳果糖的作用机制,一至两天可取得临床效果。如两天后仍未有明显效果,可考虑加量。2、肝昏迷及昏迷前期起始剂量:30-50毫升,一日三次。维持剂量:应调至每日最多2-3次软便,大便pH5.0-5.5。 |
每日早餐前口服40mg(1粒)。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为2~4周,胃溃疡和返流性食管炎疗程通常为4~8周。 |
|
| 副作用 |
1.阑尾炎、肠梗阻、不明原因的腹痛者禁用;2.本品含有可吸收的糖,糖尿并半乳糖血症患者禁用;3.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 |
临床应用偶见头痛、头晕、失眠、嗜睡、恶心、腹痛、腹泻和便秘、腹胀、皮疹、肌肉疼痛等症状。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及妊娠三个月内妇女禁用。儿童用药:本品儿童用药疗效及安全性资料尚未建立。婴幼儿禁用。老年用药:无剂量调整要求。 |
|
| 成分 |
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PSE):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
适用于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胃、十二指肠溃疡),返流性食管炎和卓-艾氏综合征。 |
|
| 药理作用 |
经临床使用除个别患者服用后稍感恶心外,无其它不适,经继续服药或用一倍水稀释后可消失。 |
||
| 注意事项 |
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使用时应注意调整剂量,避免出现剧烈腹泻;3.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3. 长期使用可能导致骨折风险增加;4. 可能掩盖胃癌症状,用药前应排除胃癌;5. 避免与某些药物(如酮康唑)合用,以免降低药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