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PSE):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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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乳果糖 |
坐台,寒水石、石灰华,唐古持乌头、肉豆蔻、草果、川木香、马钱子(制)、词子(去核)、西红花、体外培育牛黄、麝香、熊胆等三十五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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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莱阳市江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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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010 |
国药准字Z54020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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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PSE):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
疏肝、健胃、清热、愈溃疡、消肿。用于"木布"病迁不愈,胃脘嘈杂、灼痛,肝热痛,消化不良,呃逆,吐泻胆汁,坏血和烟汁样物,急腹痛、黄水病、脏腑痞瘤,食物中毒以及陈旧内科疾病,浮肿、水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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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剂量可根据个人需要进行调节,下述剂量供参考:1、便秘或临床需要保持软便的情况?年龄起始剂量维持剂量成人每日30ml每日10-25ml7-14岁儿童每日15ml每日10-15ml1-6岁儿童每日5-10ml每日5-10ml婴儿每日5ml每日5ml治疗几天后,可根据患者情况酌情减剂量。本品宜在早餐时一次服用。根据乳果糖的作用机制,一至两天可取得临床效果。如两天后仍未有明显效果,可考虑加量。2、肝昏迷及昏迷前期起始剂量:30-50毫升,一日三次。维持剂量:应调至每日最多2-3次软便,大便pH5.0-5.5。 |
口服。一次1丸,每2-3日1丸,研碎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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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阑尾炎、肠梗阻、不明原因的腹痛者禁用;2.本品含有可吸收的糖,糖尿并半乳糖血症患者禁用;3.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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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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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肝性脑病(PSE):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
疏肝、健胃、清热、愈溃疡、消肿。用于"木布"病迁不愈,胃脘嘈杂、灼痛,肝热痛,消化不良,呃逆,吐泻胆汁,坏血和烟汁样物,急腹痛、黄水病、脏腑痞瘤,食物中毒以及陈旧内科疾病,浮肿、水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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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经临床使用除个别患者服用后稍感恶心外,无其它不适,经继续服药或用一倍水稀释后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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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使用时应注意调整剂量,避免出现剧烈腹泻;3.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 严格按照医嘱剂量服用,不可自行增减;5. 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 |